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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1月20日起增加湘财证券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 , 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
特此公告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2022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披露2022年第四季度报告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2年第四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01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咨询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
特此公告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