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离婚手续办理 青岛市离婚的法定条件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6)双方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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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惠民便民水平,切实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自2021年4月1日起,山东省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免费提供婚姻登记证件照拍摄打印服务 。
【青岛市离婚手续办理 青岛市离婚的法定条件】这是继婚姻登记取消工本费、复印费后的又一便民举措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登记证业务的当事人,可以现场免费拍摄打印婚姻登记证证件照片 。自带照片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亦予以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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