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录用招聘调动入户办理指南 佛山录用招聘调动入户办理指南在哪里看

一、办理条件:
1、经市(区)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
2、经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到我市的公务员、各类在职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
3、优粤佛山卡A卡、B卡持卡人;
4、经批准的随迁人员,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 。工作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户 。
二、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户口迁移证的无需提供户口簿) 。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等市(区)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核准表》、《优粤佛山卡人才信息表》(《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核准表》、《优粤佛山卡人才信息表》无需申请人提供,由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登录相关平台查询打印) 。
①属录用、招聘、调动人员的还需提供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
②国(省)属单位调动或录用公务员派驻本市工作的,提供国(省)属单位调动或录用证明及我市接收单位证明 。
4、入户地址房产证件 。
①属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②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③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
【佛山录用招聘调动入户办理指南 佛山录用招聘调动入户办理指南在哪里看】④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相关亲属入户 。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 。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5、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
6、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市内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凭据 。
①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②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还需提供《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核准表》;
③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居住登记回执(可由受理单位通过流管系统查询打印)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
7、入亲友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户主和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 。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
8、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父母、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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