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22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 三 )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德语课程 。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入学第一学年参照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国外学费由合作方高校按当年标准收取) 。
第二学年起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进行结算与预收 。
第二十五条 根据宿舍设施情况,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或1200元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孤儿学费减免、学校奖助学金和社会捐赠等各类助学项目,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等多元资助体系 。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邮政编码:211167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18008 86118009
招生传真:025-86118600
电子信箱:zsb@nj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8333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nji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开向社会发布,对于各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相关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南京工程学院2022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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