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市玄武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 南京市玄武区2021年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下同)三者一致,方可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入学 。原则上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就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
(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也可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就读:
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
②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
④适龄儿童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且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在我区服役部队房屋并实际居住的 。
(2)特殊情况:
①拆迁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入学 。
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拆迁证明材料 。在区内小学就读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所在小学;在区外就读的,按要求报送至区教育局小升初办公室审核 。
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区内小学就读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所在小学;在区外小学就读的,按要求报送至区教育局小升初办公室审核 。
安置或购买的房屋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安置或购买的房屋所在区安排入学 。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与审核方式与上同 。
【2022南京市玄武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 南京市玄武区2021年初中招生实施办法】②购买二手房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入学 。
原则上,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初中招生报名的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在施教区所在初中三年内只享有一次初中义务教育权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
③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的 。
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未按要求及时报名的 。
(3)户籍审核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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