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合肥市市区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实施细则

合肥市市区2022年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实施细则
为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引导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二)学校自主原则 。
(三)考生自愿原则 。
(四)择优录取原则 。
二、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单项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含双打)、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羽毛球(含双打)、体育舞蹈、武术、轮滑、网球(含双打)等11项,武术项目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武术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其他项目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的考生 。集体项目为排球、手球、健美操等3项,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公布 。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招生基本条件为:
(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的考生 。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
(三)艺术类
艺术类招生条件由各招生学校制定并经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布实施 。
(四)校园足球类
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国家注册的校园足球队员,省级足球比赛前六名、市级足球比赛前三名的队员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足球运动特长的考生(须提供教练员出具的实证材料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
(五)校园篮球类
招生基本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区级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校园篮球比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篮球运动特长的学生(须提供教练员出具的实证材料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
三、招生学校和人数

各校制定自主招生具体条件要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等文件要求,严禁自行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
(二)学生报名
自主招生实施网上报名,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合肥中考中招网进行报名,自主招生学校利用“安徽省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对报名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实时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
(三)专业考核 。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自主招生专业考核、高中校园足球和校园篮球定点学校自主招生专业考核,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开展 。其他学校自主招生统一于规定时间内自主组织专业考核工作 。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及考生所属初中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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