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知青返津落户办理条件及材料2022 天津知青回津落户新政策2019

》》知青返津(支边、支援三线等)落户
办理条件:
原为我市户籍 , 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建设、支援农业建设、支援三线建设、四年保留户口、垦荒、遣送回原籍等历史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落户的人员(以下简称返津知青等人员) , 已返回我市居住生活 , 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稳定住所 , 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本人在我市落户 , 逐级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 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
办理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可以确认为我市知青、支援边疆建设、支援农业建设、四年保留户口、支援三线建设、垦荒、遣送回原籍等身份的原始资料以及原始户籍迁出记录;
3.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4.《天津市居住证》;
5.房屋产权证明;
6.申请人户口由我市迁出记录(能够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查询的免予提交);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
特殊情形:
1.随迁配偶的 , 提交《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2.随迁未婚子女的 , 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个人未婚承诺书;
【天津知青返津落户办理条件及材料2022 天津知青回津落户新政策2019】3.对返津知青等人员已婚子女(含离婚、丧偶) , 已返回我市居住生活 , 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 , 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 , 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 除上述手续要件外 , 还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婚龄子女未婚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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