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供暖费收费标准 2022长春采暖费多少钱?

【2021年长春市供暖费收费标准 2022长春采暖费多少钱?】2022年长春供热缴费标准
长公联字【2013】8号文件、长府发【2015】21号文件、长府发【2016】267号文件 。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7.00元(建筑面积) 。
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1.00元(建筑面积) 。层高超过三米的 , 每超高0.3米 , 热价加收5% , 层高达到6米(含6米)最高加价不超过50% 。层高超过6米的特殊用户 , 可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根据实际耗热情况协商议价 。
补卡、更名流程查询:携带户主身份证、产权证、用户信息卡→到所属分公司办理 , 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热用户面积、产权发生变化的 , 应当与热企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
基础供热恢复办理:携带用户信息卡到所属分公司客服经营科办理 , 供热期不用热的用户(已进行分户控制) , 应当于每年9月20日前提出申请 , 缴纳20%的基础热费 。逾期未缴费的按照合同中约定收取热费总额5%的违约金 , 每年10月20日前持用户信息卡到所属分公司申请恢复供热;
合同签订: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单位和居民需要供热的 , 应当向热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与其签订供用热合同 。同时按照热经营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持《房屋分套建筑面积计算成果表》、《购房合同》、安置单、房屋产权证 , 按照上面标注的建筑面积签订合同 。);
供热期限: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6日;
低保用户(民政承担):所属社区街道领取《城乡低保对象供热减免审批表》→持《审批表》到所属供热分公司核准供热面积→持《审批表》到所属社区街道民政部门审批→民政承担部分热费的持《审批表》到所属分公司客服经营科办理(民政承担全额热费的持《审批表》到所属供热分公司)→民政结算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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