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等黜陟法怎么读 清朝六等黜陟法怎么读

【六等黜陟法怎么读 清朝六等黜陟法怎么读】1、六等黜陟法读作:liù děng chù zhì fǎ 。科举制度中岁试分等奖惩办法 。清初定制,各省学政到任后的第一年,巡回所属,对各府、州、县的生员、增生、廪生进行考试,是为岁试 。
2、科举制度中岁试分等奖惩办法 。清初定制,各省学政到任后的第一年,巡回所属,对各府、州、县的生员、增生、廪生进行考试,是为岁试 。按成绩分为六等黜陟,文理平通者列为一等,文理亦通者列为二等,文理略通者列为三等,文理有疵者列为四等,文理荒谬者列为五等,文理不通者列为六等 。一二等与三等前列者有赏,四等以下有罚或黜革 。自道光以后稍有放宽,仅列一二三等,列四等以下者极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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