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最近1年连续在我市高明、三水区就业缴纳社保,有合法稳定住所(含自有产权住宅房屋或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可以在就业所在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0757-83990315,联系人:白警官 。
2.电子邮箱:fsza@foshan.gov.cn
【佛山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29号303室,邮政编码:528000,收件人:杨警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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