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内容( 二 )


三、主要条款的解读: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是指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以部分产权设定销售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区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和非本区户籍无房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并通过约定限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 。
(二)共有产权住房主要供应给哪些市民?
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市民和新市民(申购人已婚的无年龄限制,单身的应年满30周岁;户籍申购人具有本区城镇户籍满1年且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非本区户籍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且持有本区的居住证满3年;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本市的住宅且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尤其是新就业、青年“刚需”群体(指收入、财产超过承租公租房限制条件,但又暂不具备购买商品住房经济负担能力的群体) 。
(三)什么人不能申购?
1.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也就是说已经有房的家庭;
2.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1年;
3.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
(四)什么人能优先申购?
1.符合申购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
2.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优先供应对象 。
(五)房子能卖吗?
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 。满5年,购房人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转让对象仍需符合购买条件 。
(六)什么是代持管理机构?
共有产权住房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为代持机构(简称代持机构),代表区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与承购人签订配售合同、日常管理、回购及再上市交易等事项 。共有产权住房产权由个人与政府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即按明确的比例享有所有权 。承购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需要与代持机构及建设单位签订相关共有协议,就共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参照有关规定委托专业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操作上述具体事项 。
(七)共有产权住房在享受物业、教育、金融机构服务等权益与商品住房有差别吗?
没有差别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视同购买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同一小区的,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在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进行区别对待 。1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另外,可以申请向金融机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作为本社区居民参加社区活动等家庭服务 。
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其家庭成员不再另外享受佛山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承购共有产权住房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 。
(八)共有产权住房的套型面积有多大?
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目前我区拟筹建的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90平方米,以60~80平方米两居室或小三居室成套住宅为主,由申购人根据居住需求和经济能力自行考虑选择购房面积大小 。
(九)共有产权住房享受哪些政策?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