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武鸣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南宁武鸣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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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区域:
本次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同时为禁止经营烟花爆竹区 。西环路(骆越大道)、南环路(武缘大道)、定罗路(至城南客运站)、东环路沿长线至城南客运站、东环路(壮武大道包括道路两边门面和小区)、新宁路、香山大道(包括道路两边的门面和小区)、农坛路、府城路、荷
塘路、北环路(红岭大道包括陆楚新村)组成的封闭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
按道路划分封闭区域包含道路及道路两边的门店及住宅小区 。
禁放区域涵盖整个武鸣主城区范围,包含主城区的8个社区(红岭社区、新兴社区、解放社区、建设社区、灵水社区、渡头社区、标营社区、和平社区)和5个城中村(灵源村、五海村部分村屯、濑琶村、大梁村大梁屯、大同村) 。
2.下列特定场所和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油库、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水利设施,水、电、气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教学区、敬老院、福利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风景名胜、林地、绿地、苗圃、公园;军事设施保护区;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管道、地下人行道、防空洞、竖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 。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本次划定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为限制经营烟花爆竹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以外,武华大道、经三路(雷宏路)、新宁路延长线至经三路(雷宏路)、新宁路、荷塘路、北环路(红岭大道)、南环路(骆越大道)组成的区域和红岭加油站红绿灯路口往马山方向至城厢镇合旗村赤旗新
屯路尾道路两边的门面包括城厢镇大梁村坛周新屯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 。
限制燃放区域内涉及到本公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特定场所和区域的按禁止燃放区域执行 。
(三)限放区限放时段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 , 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2时;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4.特殊情形需要燃放的,经向城区人民政府或公安部门申请同意 。
【南宁武鸣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南宁武鸣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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