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兽药残留检测项目 食药监总局:8批次肉制品兽残超标

昨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 ,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乳制品等3类食品374批次样品 ,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6批次 , 不合格样品8批次 。其中 , 肉类及其制品179批次 , 不合格样品8批次 。
据介绍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4批次和乳制品111批次 , 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
【肉制品兽药残留检测项目 食药监总局:8批次肉制品兽残超标】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了如下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 。
抑菌类兽药磺胺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量为100μg/kg , 超标样品3批次为:上海圣华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三黄鸡鸡腿块检出值为262.09μg/kg , 超标162%;飞佳食品公司生产的去骨胸肉检出值为229.14μg/kg , 超标129%;重庆琪金食品公司璧城屠宰厂生产的后腿瘦肉(猪肉)检出值为115μg/kg , 超标15% 。

广谱抗菌兽药土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量为100μg/kg , 超标样品3批次为:丹凤县华茂公司生产的鲜肉鸡脯检出值为165μg/kg , 超标65%;山东金心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黄鸡(NX自采)检出值为137μg/kg , 超标37%;武汉润通生产的鸡肉检出值为116μg/kg , 超标16% 。
对上述抽检中发明的不合格产品 , 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请求企业所在地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重庆、陕西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采取封存、下架等措施 , 控制风险 , 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缘故 , 并对相关生产者和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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