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2022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来厦户实施细则( 二 )


十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
十二、本实施细则所称社会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以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连续按时足额缴交,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不含补缴部分 。
十三、本实施细则所指年龄均按照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即应当在达到相应年龄上限之日前申请办理 。
十四、本实施细则所涉及来厦落户经办项目,全程网办,均由拟落户人员的工作单位办理 。单位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或“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通过法人或单位办事平台选择对应项目,根据具体办事流程进行网上申报,市人社局进行网上审核后推送相关信息到公安机关,由单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
十五、本实施细则所涉及来厦落户人员,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 。
十六、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其他技能人才、留学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以及央属、省属驻厦企事业单位接收的各类人员等群体落户本市的,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
【全文 2022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来厦户实施细则】十七、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实施细则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原有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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