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北京大兴区兴海星光里共有产权房递补选房公告( 三 )


三、特别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购房家庭完成选房后,将再次审核购房家庭购房资格,购房家庭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购房家庭凡有违法建设行为,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不符合购房资格或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情况,不得网签,取消其购买资格 。
(三)购房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 。例:如果购房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9㎡,销售价格为298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9㎡×29800元/㎡=2652200元 。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70% 。
(四)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购房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 , 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
(五)确有对选房系统操作困难或特殊情况(年龄大于60周岁且无家属照顾)的申购家庭也可提前预约,前往兴海星光里营销中心 , 在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线上选房操作 。
(六)开发企业咨询、预约热线(9:00-19:00):010-88858887、15001039211、13311560135、15011535150、15011570873 。
附件1:京籍剩余房源明细表.docx
附件2:非京籍剩余房源明细表.docx
附件3:京籍家庭各号码段选房时间段排布表.docx
附件4:非京籍家庭各号码段选房时间段排布表.docx
附件5:京籍、非京籍选房系统二维码.docx
附件6:线上选房操作手册.docx
附件7:兴海星光里项目签约需提交资料清单.docx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月北京大兴区兴海星光里共有产权房递补选房公告】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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