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镇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龙江镇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2〕2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和顺德区教育局2022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 结合我镇初中现有办学条件和品牌创建要求 , 特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对象:
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学区免试入学原则 。
我镇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全镇学区招生与对应学区分片招生相结合的原则 。其中龙江外国语学校面向全镇学区招生 , 龙江丰华初级中学、龙江龙山初级中学、龙江里海学校(初中部)面向对应学区分片招生 。
(二)坚持分类分批、额满即止原则 。
分三批招生 , 第一批为龙江镇户籍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龙江镇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批为在龙江镇外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龙江镇学校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学区内户籍生: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
2.跨学区户籍生:户籍不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 。
若该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已超学位数 , 则不再接受跨学区户籍生报名 。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
是指符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
(三)优教服务对象:
1、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
2、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4、符合条件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5、符合条件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四)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2〕12号)精神 , 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1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 , 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者初中一年级) 。
(五)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 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之一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
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 , 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 ,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 , 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 。
2.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 号)文件精神 , 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购房获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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