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技学院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三 )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 , 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 , 逾期未注册者 , 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 , 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 , 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626296 0756-7626272
传真:0756-7626296
电子邮箱:zsb@zc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zc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cst.edu.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 并接受相关申诉 。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电话:0756-7626247
传真:0756-7626247
电子邮箱:jw@zcst.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 , 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珠海科技学院授权珠海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解释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 , 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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