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易股份IPO:信披不及时,数据算不准,还发生2人死亡的爆燃事故……( 二 )


其中,陆寿云还在行政处罚下达两个月后离职 , 其激励的未解锁股份也被久易股份回购并注销 。
另外,申报稿没有提及的是,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7月决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久易股份等公司,撤销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值得一提的是,久易股份曾在2020年年报中表示,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成立了安委会 , 设置了安环部 。

久易股份IPO:信披不及时,数据算不准,还发生2人死亡的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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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公告摘要,数据来源: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同样没有在申报稿中提及的,还有久易股份生产的产品还被写入宁波市2020年农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该产品为240g/L烯草酮乳油,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 。
另外,2018年7月判决的裁判文书显示 , 久易股份车间主任陶某犯污染环境罪,明知被告人孙某无处理危险废物资质,陶某将久易股份的化工废料苯焦油30.5吨交付孙某处理 。因该30.5吨化工废料中有部分固体废渣 , 最终只有18.25吨被他人收购,剩余化工废料则被后续接手人丢弃于阜城镇肖村村南 。
有百万级未决诉讼
诉讼方面,中鲜玉农业大数据(湖北)有限公司(下称“中鲜玉农业”)于2021年3月向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种植的鲜食玉米因使用了安徽喜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喜田生物”)生产的除草动力以及久易股份生产的地仙配除草剂而出现药害情况 , 致其造成重大损失 , 诉请喜田生物向中鲜玉农业赔偿损失792万元,久易股份对鱼岳镇白沙洲1760亩玉米田中560亩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
法院判决认为 , 根据法律规定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产品存在缺陷,有损害事实,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本案中喜田生物生产的“除草动力”被认定为假药 , 久易股份生产的“地仙配”为不合格产品,二被告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原告种植的鲜食玉米存在严重减产或绝收;根据湖北晟明科技司法鉴定所技术鉴定意见书作出的鉴定意见,原告的药害损失与被告生产的农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二被告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据此,法院判决喜田生物赔偿原告中鲜玉农业损失308.63万元,久易股份在损失98.2万元范围内与被告喜田生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喜田生物与久易股份连带给付原告中鲜玉农业鉴定费4万元 。久易股份银行账户已于2022年6月被划扣104.76万元 。
关于这起案件,久易股份保荐机构和律师在深交所问询回复函中表示 , 无法直接认定久易股份案涉产品就是中鲜玉农业玉米田药害产生的原因 。且单个检测结果存在片面性、偶然性,个别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并不能代表久易股份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
不过,久易股份的诉讼不只有这一件 。熊前程于2021年5月20日 , 以购买、使用久易股份的玉米田除草剂产品而使其种植的400亩玉米受损为由,向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销售方嘉鱼壹农农资有限公司、生产商久易股份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26日申报稿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
此次创业板IPO,久易股份募投项目为5,000吨/年新型广谱杀菌剂丙硫菌唑原药合成项目,总投资和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均为9.38亿元,环评号为,“环建审(2022)19 号” 。值得一提的是,环评函中该项目总投资为12.83亿元 , 比9.38亿元多出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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