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小学入学政策 2022东莞塘厦镇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四 )


3. 已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位解决的小学户籍生,未能申请转入公办学校的,继续在原学校通过购买学位解决 。
4. 其他优待政策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相应类型的报读及安排原则统筹安排 。
初中:申请初二学生(含户籍生、积分入学及优待政策学生)全部安排到塘厦第二初级中学就读,不实行学区划分和电脑派位 。初三学生继续在镇内民办初中全额购买学位的办法解决(服务收费项目除外) 。
(四)受理办法
1. 未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的,已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户籍学生 。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相关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现在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招生办公室,由民办学校汇总后上报到教育管理中心 。
2. 通过政府购买学位已在我镇民办小学就读的户籍小学生 。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相关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现在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招生办公室,由民办学校汇总后上报到教育管理中心 。按照省标准班额可申请的学校及年级见招生计划(附件2) 。
3. 通过政府购买学位已在我镇民办初中就读的,申请转学第二初级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含户籍生、积分入学及优待政策学生) 。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相关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现在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招生办公室,由民办学校汇总后上报到教育管理中心核查 。初二年级统一安排到塘厦第二初级中学就读,如果家长不愿意转入塘厦第二初级中学,将自行负担学费 。
4. 不在我镇就读的户籍适龄学生 。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相关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交到教育管理中心登记,经公安分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
上述安排结果,由所录取的公办学校负责通知家长 。插班生具体到校注册时间和注意事项,以各公办学校通知和安排为准 。
(五)受理材料
1.家庭户:户口簿、出生证、原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2022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入学申请表》(附件5)、不动产证(住宅)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
2.集体户:户口簿、出生证、原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2022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入学申请表》(附件5)、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现居住楼盘管理处开具的租住证明)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
第二部分 非户籍学生积分制入学
(一)申请条件及积分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均可网上报名申请,申请条件及积分计分办法等按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及相关通知执行 。
(二)志愿填报
1.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 。
小学志愿: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及“积分补贴”;
初中志愿:“电脑派位”及“积分补贴”
2.其他年级 。
“积分补贴” 。
(三)安排原则
1.起始年级学生必须在网上填报不重复的入学志愿,最后一个志愿须为申请“学位补贴” 。
2.小学按照积分制入学各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学位计划数,以起始年级积分高低顺序录取,直至该学校满额为止 。初中按照积分制入学全镇起始年级招生学位计划数,以起始年级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后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读学校 。
3.起始年级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的,若入读本镇民办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方能按文件给予相应档次的学位补贴 。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
4.已在塘厦镇民办学校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学生,申请成功后可享受相应档次的学位补贴;未在塘厦镇民办学校就读的,须通过全市民办学校统一电脑派位或联系塘厦镇民办学校补录,注册入读后方可享受学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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