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小学入学政策 2022东莞塘厦镇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六 )


(四)招生办法(起始年级)
1.直升入学 。
(1)幼升小直升:民办小学可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对口并符合直升资格的幼儿园应届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面向全市招生 。幼升小对口直升政策截止至2024年,2025年起不再实行(即从今年秋季起入学的幼儿园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读民办学校) 。
(2)小升初直升: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有剩余学位的可面向在同一民办教育集团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申请 。录取完毕符合条件的直升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应面向社会招生 。
(3)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从今年秋季入学起,直升入学政策仅适用于同一镇街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直升小学或小学直升初中,不支持跨镇街民办学校(幼儿园)直升 。
(4)从今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 。
(5)凡被直升录取的学生,其他民办学校志愿自动失效,但不影响其他类别志愿学校的填报和录取 。直升入学录取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
2.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以塘厦镇招生公告为准,未经审批及统筹安排,自行参与民办学校直升、对外招生、补录及插班等的塘厦户籍生自行承担费用 。
3.对外招生 。民办学校在完成“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等类别学生的录取工作后,剩余学位对外招生,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电脑派位工作由东莞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
4.相关规定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注明 。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 。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5.民办学校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 。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
第一轮补录
(1)补录学校 。适用于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
(2)补录对象 。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两类学生 。“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学生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
(3)补录计划 。市教育局统一在2022年7月12日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
(4)公布补录结果 。2022年7月13日公布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
(5)补录办法 。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调剂完毕后,按照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
(6)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2年7月7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 。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的,由招生平台根据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将派位号后的双/多胞胎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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