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小学入学政策 2022东莞塘厦镇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五 )


有关工作日程安排,以《关于做好东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通知为准 。
第三部分 优待政策入学
(一)申请类别
1.符合市优待政策的高端人才、企业人才、优才卡子女;
2.符合市优待政策的华人华侨子女及台湾人士子女;
3.东莞市荣誉市民、申请入学前5年内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子女;
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等;
5. 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子女、经认定的对塘厦镇财政效益做出贡献的企业人才子女等;
6.同一监护人的亲生子女在不同学校(毕业班除外)就读,申请调整到同一学校 。
(二)安排原则
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省标准班额)进行统筹安排 。
小学:在解决完户籍生就读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 。
1. 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性质)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学校解决;如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调剂到其它仍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
2. 监护人在学区内无不动产(住宅性质)的学生,提供有关居住证明,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3. 企业人才、优才卡入学两类优待政策学生,原则上安排到第二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就读 。
初中:初一年级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读;初二年级直接安排到第二初级中学入读;初三年级采用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 。
企业人才子女主要解决起始年级入学申请,非起始年级入学要根据本镇公办学位实际剩余情况,经研究决定后再给予安排 。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
(三)受理办法
1.提交方式:到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入学申请 。
2.提交时间:2022年5月9日-6月30日(高端人才及企业人才申请以具体通知为准,时间待定) 。
(四)申请材料
第四部分 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学生;
4.初中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适龄学生 。
市外转入的非户籍学生,在2022年5月18日提出转学申请的,其家长方须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5月18日后提出转学的,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
(二)招生原则
落实“免试入学、电脑派位”的规定 。
1.起始年级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2.其他年级插班生,民办学校必须根据办学规模及各年级班额,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招收插班生,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登记 。
3.入读民办学校各年级的学生,如果符合《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规定,同时申报参与积分制入学,争取享受公办学位或积分制补贴 。
(三)志愿填报(起始年级)
小学一年级:11所民办小学(详见附件6)
初中一年级:5所民办初中(详见附件6)
学生必须在网上填报不重复的入学志愿 。民办学校招生包括了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对外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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