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石碣镇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东莞市石碣公办小学入读名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市教育局《东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对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办法: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将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学校就读 。由于入户人数激增及入户较迟,难以提前规划学位,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位优先安排给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入户的学生(入户时间以户口簿上迁入的时间为准),7月1日至8月31日新入户到石碣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今年不安排到公办学校,等下一学年再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户口为城中社区集体户口,且父母在我镇有清晰产权房产(需提供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安排到对应的公办学校,但如果该学校报名人数多于对外招生计划数的,将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学校;户口为城中社区集体户口,且父母在我镇无清晰产权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学区内学校学位不足时,将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具体学区安排见附件1 。
(2)符合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按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以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解决为主;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
(3)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执行 。
(二)民办学校
1.招生对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2.招生条件: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 。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在网上报名期间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申请补录入学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
家长方是港澳台户籍的,在网上报名期间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申请补录入学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
3.招生计划: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标准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 。
4.招生类别:分为“直升入学”和“对外招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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