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长护险待遇享受时间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
通过重度失能评定人员:每月1日或16日起享受长护险待遇
定点服务机构要及时将照护服务协议上交申请地长护险经办窗口 。长护中心每月 1-10日收到服务协议的,参保人自当月16日起享受待遇;每月16-25日收到服务协议的,自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其他时间不收取协议 。因定点服务机构原因,造成参保人未能及时享受待遇的,损失由定点服务机构承担;因参保人或监护人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享受长护险待遇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
通过重度失能评定人员,待遇享受流程
1. 领取评估结论书;
2. 享受待遇前需在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居家护理三种照护方式中选择一种待遇保障方式;
3. 确定照护方式后,确定相应的定点服务机构;
4. 由家属或监护人与选定的定点服务机构签订照护机构服务协议,并到定点服务机构办理入住;
5. 每月1日或16日起享受长护险待遇 。
评估咨询:0315-7820184
审核咨询:0315-8029013,
0315-8029030
待遇享受咨询:0315-8029028、
0315-8029026、0315-7820072、
【唐山长护险待遇享受时间+待遇享受流程】0315-78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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