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 )


(六)均衡分班,规范办学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35号),做好学生编班工作,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学生注册报到后,直接由招生系统生成学籍数据,学校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
(七)加强廉政建设,实行阳光招生 。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及时公示政策性照顾生、积分入学名单,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杜绝不正之风 。对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及时严肃处理 。
附件1 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

珠海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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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珠海高新区公办学校2022年招生证明材料提交一览表
珠海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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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珠海高新区公办学校2022年学区划分及招生电话
珠海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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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珠海高新区公办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
珠海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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