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青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小学地段划分2020

(一)招生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 。
2.父母双方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青秀区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 6 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
(二)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
(三)报名材料与优先入学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1)报名材料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
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下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已取得并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以及该备案证明时间在前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作为优先排序依据 。下同) 。
(2)优先入学
在人口密集或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市户籍生源超量的情况,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
①房户一致、独立产权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下同)
②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
③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 。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 。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 。(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 。下同)
④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城区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 。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
⑤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城区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非个人 。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
⑥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 。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
生源排序调配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在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城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还要综合考虑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实际居住时长、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家庭直系亲属、非独立产权房个人份额所占比例、购房(或租房)时间长短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入学排序办法,超量的生源在区域内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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