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河海大学本科招生计划( 二 )


第十三条 我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各省(区、市)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语数总分、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对江苏进档考生采取“等级级差法”确定排序总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3分、A=1分,另一门A+=1分) 。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 。学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前提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
第十五条 凡获得学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
第十六条 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录取 。
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 。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选择,主要有: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 。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
第十八条 学校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区、市)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 。
河海里尔学院为学校和法国里尔大学(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等省(区、市)招收土木工程和机械工程专业学生 。
第十九条 学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 。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 。
第二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
第二十四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 。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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