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

【2022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
一、总体情况
总体原则:深化改革、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适合发展 。
总体要求:2022年我市入学招生政策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总体要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加强区域协同,挖掘存量、扩大增量,积极化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入学高峰带来的供需矛盾 。招生入学具体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化解矛盾,服务人民群众 。坚持系统推进,落实国家、省中小学公民同招、义务教育免试入学、优质均衡等政策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立足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坚持政府统筹,全市整体系统设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
二、2022年招生工作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1、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依法保障权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要求各地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要求各市、区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较高的地方要通过规范“公参民”学校、政府购买学位、民办转成公办、科学减少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或停办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加以整改,确保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5%的调控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
2、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
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 。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坚持标准化办学,遏制大班额现象,杜绝超大班额,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
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体育艺术寄宿类专门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相关项目的评估,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
民办学校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方式,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当双(多)胞胎子女填报的学校和计划类别一致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将双(多)胞胎子女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含在各校分类招生计划内)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开 。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开设或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
3、有序推进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
要求各地结合“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具体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让符合要求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保障其享有基本教育公共服务的同城待遇 。各地应完善政府职能,不断扩充和挖掘公办学校资源,进一步加大公办学校吸纳力度,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或数量不断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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