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2020简章( 二 )


3.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招生成绩优秀的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前5%的考生(以总分为依据),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目类的师范专业学习 。
六、领 导 机 构 及 监 督 机 制
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
2.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6-83500560,邮箱:jiwei@jsnu.edu.cn 。
3.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
七、联 系 方 式
1.招办网址
http://bkzs.jsnu.edu.cn
2.咨询电话
0516-83403064
3.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4.邮政编码
221116
八、其 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
【2021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2020简章】2.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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