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四区落户随迁条件有哪些 南京四区落户随迁条件

符合南京四区落户条件且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地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其满足南京市市外投靠迁入条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同时办理随迁 。
【南京四区落户随迁条件有哪些 南京四区落户随迁条件】落户条件: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我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在本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我市累计认可 。
随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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