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

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点击阅读全文】
政策措施
(一)发挥企业培养金蓝领人才的主体作用
1.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现代职工培训制度 。各企业要结合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将金蓝领人才培养规划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要求,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有关部门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规定,加强对企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 。
2.鼓励企业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 。鼓励辖区企业依托车间班组开展岗位练兵、在岗培训、技术比赛等活动,以及通过选送委培、接受见习、招贤纳才等形式,努力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企业每新增培养或引进1名紧缺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并在相应岗位发挥作用,区财政分别给予2500元、5000元、10000元补助 。
3.引导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辖区企业都要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使用、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效益分配的机制,使高技能人才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 。
(二)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金蓝领人才的基础作用
4.鼓励高校和高职高技院校向我区企业输送毕业生 。提升我区与全国高校和高职高技院校的协作关系,把原来单家企业与之部分合作,扩大为多家企业与之全面合作 。鼓励各地院校有组织地向我区企业输送毕业生就业,每输送1名拥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建立劳动关系满6个月)奖励院校2500元 。
5.鼓励境外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端培训机构到我区合作办学 。要发挥两个台商投资区的独特优势,积极引进台湾各类高校、高端培训机构与我区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 。探索按国际化标准创办集美职校高职班等合作办学模式 。创造条件引进服务业国际著名品牌培训机构,让技能劳动者不出国门就能学到世界同行高水平技艺 。
(三)建立金蓝领人才校企合作培养的对接平台
6.搭建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 。区人社局、区政务信息中心要组织协调辖区院校、企业共同搭建我区院校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信息服务 。各企业要积极为平台建设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各院校要及时提供毕业生求职信息,实现两个信息的紧密对接,拓宽毕业生和企业方便快捷的双向选择渠道 。信息平台软硬件开发运行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
7.搭建人才交流对接平台 。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制度,鼓励辖区院校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实践,参与产学研及培训活动,系统掌握相关业务技术流程,积累教学所需的实操技能和实践经验 。建立企业优秀人才到院校任兼职教师制度,聘请优秀企业家、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特聘教师到院校授课,形成校企人才交流机制 。
8.搭建课程改革对接平台 。建立院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改革与我区产业发展联动的促进机制 。校企共同研究一体化教学内容、教材和课程体系,根据企业人才层次和需求变化,引导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实现专业设置与用工需求零距离、课程设备与职业活动零距离、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零距离,增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紧密性和有效性,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新标准、新需求、新岗位的有效对接 。
9.搭建技术交流对接平台 。充分发挥企业和院校各自优势,鼓励校企联合建立“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共同研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与新课程、新工种,不断提升院校办学水平与企业产品质量效益 。对校企合作在本区建立的技术交流对接平台,参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模式,每3年管理周期由区财政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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