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海门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文件( 四 )


2. 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 。全区各初中对于施教范围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无条件接收,确保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对于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16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如不再继续上学,由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
3. 全区初中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划片招生,不得跨施教区招生 。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分班依据 。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一律控制在50人以内,但不得少于40人 。要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学生就近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所有学校招生中不得歧视和拒绝各类残疾儿童 。
4. 各校要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线下审核工作 。线上报名期间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主动公布咨询电话,线下集中审核严格细致 。
5. 依法执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 。各初中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最迟在8月28日前,将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发放至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
6. 规范招生行为 。各初中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施教范围内的学生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中南中学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管理,优先满足海门学生入学需求 。各校要认真制订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 。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监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南通市教育局将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区委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
7.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 。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
8. 做好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报名期间学校对来校报名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检查各项要求,确保师生、家长安全和身体健康 。
【拓展】
【海门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海门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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