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常州邹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时间+材料

2020年,邹区镇将继续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制度,现将积分管理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对象
1、凡办理居住证并已在本镇居住1年(含)以上(提供的暂住证明材料至少包含本年度的有效暂住信息);
2、2020年6月15日前申请人或配偶在邹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
经本人申请并经镇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 。
【2020常州邹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时间+材料】二、本镇参与积分学校和招录人数
邹区实验小学(含东方校区)招录370人;
卜弋小学招录90人 。
三、受理时间安排
5月15日至5月17日——咨询答疑,不接收材料;
5月18日至6月15日——积分材料受理期,逾期不予受理;
6月16日至6月22日——受理点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请;
6月23日起,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6月26日至6月28日——镇积分办按镇分校对积分情况进行预公示(在此期间,申请人发现评分错误的,可向镇积分办申请纠错,逾期镇积分办不再受理);
7月1日至7月2日——镇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正式录取人员名单;
7月3日至7月4日——申请人带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逾期不领取视作自动放弃 。
四、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 邹区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岳杨路)
电话:0519-83886229(仅限5月15日至7月5日开通)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缺一不可)
1.居民身份证(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申请人一方);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户主、申请人、孩子页);
3.在本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经邹区派出所备案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经邹区派出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二)选择材料(根据积分人自身情况提供)
1.申请人文化程度(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2.户籍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村、镇、县(市、区)三级证明材料(如属于违法生育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明材料);
3.申请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提供在邹区本地就读幼儿园盖章的幼儿就读年限证明;
4.申请人提供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绿本);申请人或配偶在现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签约“家庭医生服务”项目的(由卫生院核实,申请人需提前到现居住地卫生院办理);
5.申请人或配偶在本镇纳税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在本镇企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
7.申请人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相关证书或认定证明(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证属实的),同类型技能证明以最高级别计分;
8.申请人在我镇规模企业工作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编号;
9.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区义务献血的,提供义务献血证(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止,可累计);
10.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11.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做好人好事的,提供区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决定或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有原件的,请提供原件一份与复印件二份 。
六、重要说明
(一)申请人需如实填写《邹区镇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和递交相关材料,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纳入的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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