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州邹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缺一不可)
1.居民身份证(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申请人一方);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户主、申请人、孩子页);
3.在本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 , 提供经邹区派出所备案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居住的 , 提供经邹区派出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 , 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
(二)选择材料(根据积分人自身情况提供)
1.申请人文化程度(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2020年常州邹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材料】2.户籍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村、镇、县(市、区)三级证明材料(如属于违法生育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明材料);
3.申请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 , 提供在邹区本地就读幼儿园盖章的幼儿就读年限证明;
4.申请人提供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绿本);申请人或配偶在现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签约“家庭医生服务”项目的(由卫生院核实 , 申请人需提前到现居住地卫生院办理);
5.申请人或配偶在本镇纳税的 , 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在本镇企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的 , 提供社保编号;
7.申请人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 , 提供相关证书或认定证明(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证属实的) , 同类型技能证明以最高级别计分;
8.申请人在我镇规模企业工作的 , 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编号;
9.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区义务献血的 , 提供义务献血证(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止 , 可累计);
10.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见义勇为的 , 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11.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做好人好事的 , 提供区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决定或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有原件的 , 请提供原件一份与复印件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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