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21年初中招生 南通2021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二 )


师范生录取分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含艺体类)、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含师范类委托培养)三类录取 。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含艺体类)录取 。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地招生计划和专业,对专业面试合格(其中艺体类需达到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艺体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
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 。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和专业类别,对达到师范艺体类统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
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含师范类委托培养)录取 。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
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填报志愿参加投档录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面试和师范艺体类统招生专业加试均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
2. 普通高中录取
各地招考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从招生环节开始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 号)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
热点普通高中招生要继续按不低于 70%的招生计划确定推荐生,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各初中学校按照《关于公布 2014 年南通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办法的通知》(通教基〔2014〕14 号)要求,实行实名推荐 。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具体实施(录取)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市区由市教育局出台相关文件 。2021 级新入学的初中学生,须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方可享受该招生区域创新实验班、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等相关政策 。
为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各县(市、区)、通州区(含通州湾)和市区可统筹使用本地区不超过 5%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具有自主招生权的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单列,由相关学校实施自主招生 。符合条件的课程基地学校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可确定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当地自主招收与基地课程实施直接相关的特长生以及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特长生的招生与录取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自主招生学校必须制定招生简章,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公布,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实施自主招生 。特长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均须参加学业考试并填报对应学校的志愿,特长生每生限报一所招生学校 。
今年南通中学面向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等市招收 50 名航空实验班学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1 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 。
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经批准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在普通高中第一小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要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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