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21年初中招生 南通2021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三 )


3.职业类学校录取
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招生列入职业类第 1 小批次录取 。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
第3小批次高职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
第三批次其他职业类(含技工学校)全部实行注册入学 。考生须于统一填报志愿期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全部投档,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 。
五、录取审批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师范学校、职业类学校的录取均须在各级招考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部门和招考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主要依据 。
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五年制高职(含高师)《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中职(中技)注册入学《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当地招办录取专用章 。
六、录取时间
录取分两段进行,6 月 28 日至 7 月 8 日依次完成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7 月 30 日前完成职业类征求志愿录取 。
【拓展】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