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幼儿园服务区制度,规范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体现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
(一)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按施教区免试入学,确保适龄健康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保障特殊群体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
2.公开公平原则 。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公开招生入学的政策条件、手续程序、时间安排等信息,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
3.规范有序原则 。科学合理划定施教区,学校办学规模适度,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 。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纪问责 。
(二)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招收本施教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入学 。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可延缓入学 。
2.初中入学条件 。初中招收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等材料 。非本施教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
(三)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制订招生方案 。5月中下旬,县教体局召开会议部署招生工作 。6月上旬,各镇教育联络组制订招生工作方案,部署本镇招生工作,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公布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 。
2.信息登记核查 。6月20日前,各幼儿园及小学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议,宣传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政策,明确入学条件、施教区及手续程序,家长填写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为促进义务教育招生进一步规范,今年将使用如东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平台,入学儿童少年相关信息需在招生平台登记填报、上传资料及核查认定 。各校(幼儿园)需对家长进行指导并组织填报、上传资料,对不具备填报条件的(或不会使用招生平台操作系统的),由学校安排人员协助登记、上传 。
6月30日前,各镇教育联络组及招生学校核查确认施教区适龄入学儿童少年信息 。信息核查由镇教育联络组(县城学校由教育科)组织,相关学校参与,根据招生条件及施教区域确定各招生学校入学名单 。招生学校根据下发名单在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上进一步核查确认 。
3.发放入学通知 。7月1日,各镇教育联络组受所在地镇(区、街道)委托向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发放《如东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含所在镇(区、街道)的县直学校 。
4.入学报名登记 。7月4~5日,招生学校张贴公布施教区及新生名单 。家长携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幼儿园或小学毕业证书等材料到预录取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学校采集录入新生信息 。
7月7~9日,审核办理新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手续 。镇教育联络组(县城学校由教育科)、招生学校做好信息登记、核查确认及招生平台资料上传、信息填报的指导或协助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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