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崇川区第一批“紫琅英才”计划申报条件( 二 )


(2)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具有同等技能水平,2018年1月1日以后从江苏省外来我区工作 。
(3)高技能人才从到引进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流水为准),且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国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且每年不少于六个月 。
(4)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②“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③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④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
(5)引进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②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③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④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⑤部、省属事业单位 。
其它条件
(1)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计划”以及其它市、县(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
(2)行业领军型企业举荐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申报紫琅英才计划 。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团队)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 。
(3)已获区科技研发类项目扶持,符合相关人才类别申报条件的,纳入“紫琅英才”计划,享受除资金扶持外的其他政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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