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崇川区第一批“紫琅英才”计划申报条件

一、人才分类
根据人才项目情况分为自主创业类(A类)、企业创新类(B类)、高技能类(C类) 。
二、申报条件
自主创业类人才(团队)(A类)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
【2020年南通崇川区第一批“紫琅英才”计划申报条件】(2)2018年1月1日后从江苏省外来我区创业,创办企业应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4日期间注册成立 。按时完成税务、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3名以上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 。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
(4)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
(5)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一般不少于300万元,且本人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 。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6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 。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
优先、从高支持实缴货币出资500万元以上的申报项目 。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
企业创新类人才(团队)(B类)
(1)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全职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
(2)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2018年1月1日以后从江苏省外来我区工作 。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
(4)创新人才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企业给予其薪酬博士月均不低于2.5万元,硕士月均不低于5万元(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流水为准) 。
(5)申报人为兼职工作的,应来自江苏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并满足以上(2)(3)(4)条件,在崇川区工作期间,曾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或项目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成效 。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人才到申报企业工作三年以上”证明 。
(6)外籍创新人才每年在国内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
高技能类人才(C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可放宽至64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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