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简章2021 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三 )


第二十二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精神,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29800元/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以省优势学科为依托的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上浮10%/学年 。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 。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费孝通立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港利奖学金等多类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秉龙助学金、福彩助学金、港利助学金等多类助学金 。全方位、立体式帮助学生发展,助力学生成长 。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403064
电子信箱:zsb@jsn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6-83500560
招生监督邮箱:jiwei@js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bkzs.jsn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简章2021 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5月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