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即将开始,为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明确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
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4日 。如无特殊情况,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
2022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秋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
二、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假期前,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和应急演练,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注意勤洗手、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出市,出市必报备,批准再出行 。寒假期间,校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在岗带班,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 。要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 。
在春季开学前,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应急处置演练,查找防控短板,消除风险隐患 。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体温检测和记录,返校时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涉疫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具体安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有疫情省份的师生员工返徐时要主动向社区报告并进行7天健康监测,返校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三、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双减”工作总结计划 。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本学期减负提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下学期“双减”工作计划 。
统筹做好期末考试工作 。各地要指导学校认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切实控制考试难度,确保命题质量,不得超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 。统筹指导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结果等级评价(小学阶段采用星级评价,初中阶段采用A、B、C、D、E等级评价),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中传播 。各学校要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通过伙伴制、导师制等形式,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辅导 。要积极通过家长会等方式交流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反馈学生学业质量情况 。
精心做好寒假作业布置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鼓励各地实施寒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 。各地各校可协同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当地社区等开展托管服务,解决家长的实际困难 。
持续做好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今年是“双减”后第一个寒假,各地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禁利用寒假开展学科类培训,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不得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人,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线下培训机构巡查 。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要联合网信等相关部门,通过技术与人工相结合,全网、全时段巡查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机制,集中整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学前阶段线上培训问题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习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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