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及时间 沛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沛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沛教〔2021〕43号
各高中、初中 , 各中等专业学校:
为做好沛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 根据《沛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沛教〔2021〕42号)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计划
全县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4410人 , 其中 , 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000人 , 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410人 。
【沛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及时间 沛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热点普通高中(沛县中学、沛县第二中学、沛县歌风中学、沛县树恩中学)的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 , 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的70%  , 统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 。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指标生分配表见附件 。
二、报名要求
所有在籍应届生和有报考意向的往届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 , 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
就读于沛县初中并有沛县学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 与具有沛县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往届生不能报考四星级高中 。
三、普通高中指标生
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毕业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 , 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 。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于6月1日至6月7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后 , 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指标生录取资格的考生 , 经查实 , 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 , 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项目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技工学校技师班 。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沛县中学)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四星级普通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 , 可填报3个志愿 , 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
其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 。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
(二)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 , 填报时间为6月7日至11日 , 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校对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 , 填报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 面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志愿 。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4日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9日填报第2、3小批征求志愿 , 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及职业学校的征求志愿由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 , 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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