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城西小学2020年招生实施办法 睢宁城西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睢宁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睢教基〔2020〕3号)精神,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办法 。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7月10日—13日,我校有空余学位50个 。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县教育局发布的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 。7月14日完成学区外报名适龄儿童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
2.第二阶段报名 。①7月15日-18日,城西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可通过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选择我校进行报名及确认 。②7月16日-17日,城西小学施教区内睢宁县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于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③7月19日完成线下确认,报名信息统一上报 。④7月22日公示报名信息 。⑤7月24-28日上午,区内报名线上及现场审核 。⑥7月28日下午,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
3.第三阶段报名 。7月30日到8月2日,本施教区内学生补录:①选择民办小学的,到县教育局向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小学报名;②选择公办小学的,实属城西小学施教区适龄儿童,到我校报名 。
(二)报名材料
1.睢宁籍适龄儿童到我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出生证;④本施教区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出生证;④父母在睢宁县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⑤父母在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
(三)报名要求
1.所有学生线上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
二、招生录取
(一)第一阶段录取
7月14日,县教育局对我校学区外报名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若报名人数小于空余学额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大于空余学额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回本施教区小学报名 。
(二)第二阶段录取
7月24日-28日,我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 。7月28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
(三)第三阶段录取
7月30日-8月2日,我校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8月3日,公布录取名单 。
(四)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 。
8月5日- 10日,我校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属于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学生到相应的镇中心小学办理相关手续 。
(五)录取说明 。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
三、睢宁县户籍学生公办小学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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