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扬州维扬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扬州维扬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2020扬州维扬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1.依据市、区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进行招生 。本地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户籍、房产、实际吃住必须一致 。若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常住地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房产办理、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底,施教区范围内同套住房3年内可有1名适龄儿童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
【2020扬州维扬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扬州维扬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2.随迁子女要求在区内小学就读的,享受“市民待遇” 。携原籍户口簿、父母双方居住证(满一年)、父母双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和税收证明、幼儿预防接种清单、幼儿教育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先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入学;若学额已满,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3.拆迁户在分配或购买新房后,持新的房产证及户口簿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拆迁户在外过渡期间,凭户口簿、拆迁协议、居住证明等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
4.区局在公道小学举办宏志班,困难家庭要求到宏志班就读的学生,凭民政部门每年核发的《扬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市区特困职工特困证》等证明材料,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宏志班上学 。对聋、盲、哑三类及患自闭症的儿童劝其到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智障儿童告知其到邗江区启智学校就读 。
5.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军烈属、军人子女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