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是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之总价值内 , 除去工资相当价值之剩余部分 。在资本制度生产之下,劳动者皆以其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资本家以一定数量之工资购买劳动力 , 劳动者则于一定时间内为资本家工作 。但劳动者生产其应得工资,所需之时间,恒少于其因受此工资而工作之时间 。生产工资所费之劳动量可称为必要劳动,而超过此必要劳动所费之劳动量可称为剩余劳动,此剩余劳动所产出之价值,即剩余价值 。
“剩余价值”是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早在马克思之前,就有不少经济学家研究了它 。例如威廉·配第认为剩余价值只存在两种形态:地租和利息;洛克认为利息(剩余价值)是一种政治发明,产生于所有权;
休谟把地租视为剩余价值的根本形态;重农主义者说只有农业劳动才能产生剩余价值;亚当·斯密超越重农主义的理论,在他看来,地租、利润和利息,都是剩余价值的不同形态 。
经济学家们的研究虽然触及了剩余价值,但就如中世纪的化学家曾研究过氧化现象,却把它误解为“燃素”一样,他们都不明白自己所研究的对象 。拉瓦锡用氧代替了“燃素”,马克思也用“剩余价值”代替了前人各种模糊不清的理论 。
我们介绍剩余价值,力求通俗、简练,因而省略掉一些繁琐的经济学证明过程 。

剩余价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剩余价值

马克思与《资本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剩余价值论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之上 。任何商品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 , 如果我们把商品体的有用性抽掉,那么它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劳动产品凝结了人们生产它时所耗费的劳动量,商品之间的交换以此为依据 。
因为一个商品耗费多少劳动量,这本身是难以衡量的,所以我们需要用时间来使它量化 。时间是劳动量的标杆,通过劳动时间,我们才能够对比各种商品体中各自含有多少劳动量 。也只有通过时间,我们才能进行生产规划,决定是想耗费更多时间去生产那些价值多的产品 , 还是节省时间去生产价值较低的产品 。
但是,我们在对比两个商品的价值时,不能单单看它们生产的时长 。而是要看在先今的生产力水平下,依据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来生产商品 , 所至少要耗费的时间,这个时间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
【剩余价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剩余价值】在《国富论》里,假定一个熟练的渔夫在基本的作业条件下,捕捉一只海狸 , 至少需要一天;而一个熟练的猎人也在基本的作业条件下,捕捉一头鹿,至少需要半天,那么就说海狸的价值是鹿的两倍 。
什么是剩余价值? 任何商品都包含着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商品间进行交换的依据 。在交换时以货币来作为中介,所以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即用商品换到货币 , 再用货币购买同样价值的另一种商品 。这是普通人的交换过程,这个过程叫“为买而卖” 。
但是我们在做生意时,却不是这样,我们常常是先用本钱去买进某样商品,然后再把它卖掉,也就是“为卖而买”,公式写为G—W—G 。
在为买而卖的过程中,我们并不在乎买进的W价值是否超过原来卖出的W价值 。例如我们卖掉一堆棉花,换取100英镑货币,然后再用这100英镑去买一件衣服 。我们并不在乎这件衣服的价值是否超过100英镑,只要它足值、跟我们卖出的棉花等价,我们就会感到心安理得 。
但是在为“为卖而买”里,我们却不能接受花100镑买进棉花,然后再以100镑的价格把它卖掉 , 不能接受G—W—G这个公式,不然这生意就仅仅是回本,没法一直做下去 。我们总是索要一个增值的差额 , 要求最终卖出去的价格高于100镑,以便我们能够赚到利润 。所以公式变为G—W—G’,G’跟G之间有一个增值额?G 。
马克思说:“我把这个增值额或超出原价值的余额叫作剩余价值” , 地租、利润、利息等都是它的特殊形式 。
地租、利润等代表了价值增值的部分,它们都有一个共性——无酬劳动时间的化身。亚当·斯密误以为它们是无酬劳动的支配权 , 认为谁占有资本,谁就有权支配利润,仿佛利润(剩余价值)是来自于资本而非劳动 。其实利润不是一种权利,而是无酬劳动的成果。弄清这个问题 , 就需要研究剩余价值、利润是怎么产生的 。

剩余价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剩余价值

亚当·斯密:“来自运用资本的收入称为利润 。”
剩余价值是怎么产生的? 为什么我花100镑买进棉花,然后再以110镑把它转卖掉,能够多得10镑的增值额呢?重商主义者认为这是我贱买贵卖的结果,我骗了某个傻子的10英镑 。可是这完全是偶然的,我的顾客不可能全都是傻子,这样我也就不可能在做生意的时候每天都产生增值额 。而且,我自己在这个场合是卖家,在另一个场合又是买家,我自己也会成为贱买贵卖的受害者 。
因此,我从顾客那里骗到的钱也会在另一个场合付给了房东或供应商 , 这样的话,做生意怎么可能会赚到钱呢?难道所有企业家都是最擅长骗术的骗子吗?——显然,剩余价值不是从偶然的贱买贵卖中产生 , 商人并不具有贵卖的特权。在买者方面也是同样道理,剩余价值依然以公平的等价交换为前提 。
可是,如果进行等价交换的话 , 公式就是G—W—G了,谁又会去做这种只能回本的生意呢?问题就产生了:“如果是等价物交换,那么不产生剩余价值;如果是非等价交换 , 也不产生剩余价值 。”那么剩余价值?G究竟是怎么产生的?
有些人选择跳出流通领域,到生产领域去考察剩余价值的来源 。例如 , 我买进100镑棉花,然后我退出了流通 , 对这100镑棉花进行加工,或者运往其他地方,给它注入新的劳动量,之后我再重新回到流通里,以110镑的价格卖掉,就产生了10镑的增值 。
可是问题依然存在,在这种场合下,原先100镑棉花的价值其实并没有变,多出来的部分只是我自己新的劳动成果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是一个商人 , 而是一个工人,我的商品没有自行增值 。
我没有靠商品赚钱,依然是靠劳动获得收入 。如果我是老板,我从原料厂买进原料 , 然后雇佣10名工人来进行加工,除非我克扣了工人的工资 , 否则我一分钱也赚不到——这种生意也没人愿意做 。
为此,我们必须抛弃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 , 辩证的承认亦此亦彼——?G“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 。
劳动力——一种特殊的商品 所有的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对于一般商品来说 , 它们的使用过程就是贬值的过程 。因为商品在使用时会消耗自己,使它变得陈旧、磨损,价值低于全新的时候 。但有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在使用的过程中 , 会给占有者提供源源不断的新价值,这种商品就是劳动力 。
劳动是价值的源泉,是劳动力的活动 。企业家、资本家、老板等——一切雇主 , 通过工时的形式,用工资来雇佣到劳动力,令其做工,并占有劳动成果 。劳动力在工作的过程中 , 能为雇主生产新价值 , 它的使用过程就是增值过程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了,如果没有劳动的参与,再怎么倒卖货物也赚不了钱,增不了值 。
那么雇主是根据什么来确定工资标准呢?首先他要根据劳动力的价值来定价,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一个劳动者能够生存、不至于饿死且繁育后代的基本条件,表现为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在很多地方都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它体现的就是劳动力的基本价值,工资都是参照它来规定的 。
以价值为基?。?劳动力的价格——工资——还要受到劳动力市场的调节,高学历、高技能的人较少,可替代性弱,竞争小的职位,工资就高出价值很多;普通学历、常人可胜任,可替代性强,竞争大的职位,工资就只能在最低工资的上方轻微浮动 。
每个人在求职时,也会充分考虑最低工资标准和自己的能力(竞争力) 。作为一名雇主,他为每个职位开出来的薪水,肯定要考虑劳动力的价值并参照市场价格,所以大体上是能够体现劳动力价值的 。
劳动者在出卖劳动力时,是按市场价予于出卖,因此是等价交换 , 就像100英镑换棉花一样 。如果双方的一方进行欺诈,那么合同随时都会解除,雇主招不到人,劳动者找不到工作 。所以,雇佣劳动中的交换是等价交换 。
但是,在劳动力卖出去之后,雇主怎么使用它、使用多长时间,都拥有了充分的话语权 。他使用劳动力创造出了多少新价值,与劳动者不再有太大关系,因为他已经用工资把劳动力买下来了 。就如用100镑买下棉花后,卖出去多少钱,跟原来的卖主无关 。但是,劳动力与棉花不同 , 劳动力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增值。
假如,劳动力只要每天工作4小时,就能够创造出与工资相当的价值 。那么雇主肯定要规定劳动者每天劳动≥4小时,不然他雇佣劳动就没有意义 。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所创造的价值都等于自己的工资,那么雇主永远也赚不到钱 , 
没有人愿意开公司,也就不会有大量的税收 。所以 , 法律一定要认可、默认雇佣劳动每天最低工作的时间要超过必要劳动的时间,并默认雇主拥有适当延长工作日的权力 。

剩余价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剩余价值

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 剩余价值就是超出必要劳动的那部分剩余劳动 , 假定必要劳动为4小时,工作日为8小时,那么剩余劳动就是4小时,剥削率为100% 。雇主每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以获得每天4小时的剩余价值 。延长工作日,安排加班,剩余劳动就随之而增多 。
通过加班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就是绝对剩余价值 。如果不加班,而是加大工作强度、改良办公环境,把生产率提高到社会平均水平之上,那么生产出来的额外价值就是相对剩余价值 。
雇主的利益表现为:
一、延长工作日;
二、提高生产率;
三、加大工作强度,或提供熟练度;
四、扩大生产规模以便招募更多的劳动力 。
这样才能推动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增长 。而在所有的手段里,延长工作日、要求加班是最容易的办法 , 连小公司都能够胜任 。
在工资制度的掩盖下,雇主总是要通过各种借口、各种手段、各种方式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使它尽量超出必要劳动之外,996就是一种绝佳的选择 。雇主的贪婪表现为对加班的渴望,每一次迟到、早退都是对他们利益的最大冒犯,
每一次加班则是基本的义务 。如果放的假不通过调休来补足,那么雇主就会感觉亏损巨大 。如果劳动者拒绝加班,那么只能考虑把他换掉 , 否则赚不到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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