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 。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 , 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 , 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法律依据】
【如何有效进行工程索赔】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它损失的 , 应当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