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件受理
?。ㄒ唬┠曷?6周岁 , 因务工、经商等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在依法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可以依照《扬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在本市求学、培训、就医、探亲等流动人口 , 自愿申领居住证 。
?。ǘ┝鞫丝谏炅炀幼≈さ模梢缘骄幼〉嘏沙鏊蚴芾淼惆炖砩炅焓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ㄈ┚幼〉嘏沙鏊蚴芾淼憬拥桨炖砭幼≈ど昵牒螅?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在居住证系统完成证件受理工作,形成制证信息,打印受理回执交申领人;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现场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
二、信息审核
?。ㄒ唬└飨兀ㄊ小⑶┕簿帧⒐卜志种伟玻ɑд┐蠖佑Φ痹?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点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或不通过 。
?。ǘ└骶幼≈な芾淼阌Φ痹?个工作日对上级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的居住证申领信息进行更正并重新提交 。
?。ㄈ┦芯种伟仓Ф佑Φ倍愿飨兀ㄊ小⑶┕簿帧⒐卜志种伟玻ɑд┐蠖由蠛送ü纳炅煨畔⒔谐榧?nbsp;, 对抽检不通过的申领信息及时退回 。
三、证件发放
?。ㄒ唬└飨兀ㄊ小⑶┕簿帧⒐卜志种伟玻ɑд┐蠖釉诮邮盏街ぜ谱鞴九渌偷木幼≈ず螅险媲宓恪⒑硕允浚?并在2个工作日内分发到各居住证受理点 。
?。ǘ└骶幼≈な芾淼闶盏街ぜ?nbsp;, 应当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或上门发放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发放给申领人 。发证时应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读卡校验,将证件发放信息维护到系统 , 并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 。
?。ㄈ┝鞫丝谝言诒九沙鏊炖砩炅炀幼≈な中? ,但证件发放时已离开本派出所辖区的,派出所应当将申领的居住证作休眠处理 , 并妥善保管 。流动人口在市内变换住址的,现住地派出所应当在居住证系统中核查其领证记录,已经领取证件的不再重复办理;已经办理申领手续,尚未领取证件的,应当通知其到办证地领取证件 。
四、相关规定
?。ㄒ唬┝鞫丝谠诒臼惺状紊炅炀幼≈? ,免收工本费;损坏换领、遗失补领居住证,应当按照每证20元收取工本费 。居住证因质量问题、功能扩展、个人信息变更或销卡的,给予免费更换或销卡 。
?。ǘ┚幼≈びΦ弊允芾淼闶芾砩昵胫掌?5个工作日内发放 。
【扬州办理居住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扬州居住证办理工作流程】 ?。ㄈ┚幼≈こ钟腥诵彰⑿员稹⒚褡濉⒊錾掌凇⑸矸葜ず怕搿⒒Ъ刂钒垂娑ū涓模约熬幼≈に鸹挡荒鼙嫒系模?持证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受理点办理换领手续;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