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 ,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合理住房需求
?。ㄒ唬┐邮型馇ㄈ氡臼谢Ъ木用窦彝ピ谧》肯薰呵蚬郝蚴滋鬃》康?,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二、促进二手住房流通
?。ㄈ┳》肯薰呵蚰冢?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 , 可上市交易 。
三、强化住房金融支持
?。ㄋ模┤懈饕幸到鹑诨辜笆庇呕康夭鹑诜瘢实苯档透鋈俗》看钍赘侗壤屠识鬯剑?具体由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
?。ㄎ澹┑髡》抗鸫钍赘侗壤?。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 , 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
【原文 西安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 , 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
?。┑髡》抗鸫钭罡叨疃?。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 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
四、优化各类人群购房政策
?。ㄆ撸┰谏略菏炕蚱渌诘ノ还悍坑糜诒U显谏略菏烤幼?,以及经市委人才办确认的A、B、C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 , 可予以优先保障,具体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
?。ò耍┍臼邢谰仍游槿嗽惫郝蜃》康?,参照现役军人购房政策对待 。
?。ň牛┒⒓耙陨霞彝ス郝蛏唐纷》俊?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刚需家庭”对待 。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