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流程:
1、为确保2022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我市居民身份参保人须按各区指引按时办理相关业务(各区申报指南请继续往下看),并及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 。
2、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21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申报,于原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即可 。
3、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 , 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 , 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
2022年佛山各区居民医保申报指南
一、禅城区: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5日 。
申报地点:
1、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2、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 。
参保对象:
1、未就业的的本区户籍居民(包括普通居民和困难人员) 。
2、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是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
3、在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
4、在本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
申报材料:
1、申报参保: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
● 本市内户籍迁移的 , 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 。
● 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 , 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 , 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 。
注意:2022年度市外已缴费的不能同时在本市参保 。
2、申报停保: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 。
3、变更扣费账户: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
材料说明:
1、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2、代办人和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提供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代办;
3、光大、招商、平安、兴业银行社保卡因不支持网上签约暂不能使用 。
申报方式:
1、本区户籍居民:
● 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
● 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3、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
4、港澳台居民: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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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海区:
办理时间:截至2021年11月12日止 。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
办理事项:
1、已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居民 , 按规定纳入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自动续保,无需重新申报参保 。
2、村(居)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人员本年度内户籍地发生增减变动,请于11月12日前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