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结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结婚协议书只要写明双方约定的内容、日期,并签名确认的,即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为了防止一方反悔 , 还可以对结婚协议进行公证 。在法律层面,也对结婚协议作出了具体要求,参见下列内容:
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形成夫妻关系 。
所谓夫妻关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男女之间结为夫妻关系后,相互之间具有了一定的法律关系,如相互忠诚、相互扶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的权利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夫妻之间可以对财产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 。
结婚协议符合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协议结婚是否有效
只要进行结婚登记 , 就是有效的 。通过协议结婚的男女虽然在法律上登记为夫妻,但是没有结婚的实质内容 。婚姻要具备合法性,必须保证形式、内容、取得三方面的合法 。协议结婚在形式上合法,但其签订的结婚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结婚的条件: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 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自愿主要体现在: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 。
一是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 。
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如政治、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就实行早婚政策,婚龄普遍较低 。
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重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 , 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 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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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订婚的庚书的格式_____先生:
小儿王____与张____女士订婚,荷蒙厚仪,谨订于____年___月___日下午六时喜酌候教 。望各位都能准时到场 。非常感谢 。
王_____暨男____鞠躬
席设_____饭店
恕不介催
参考资料:http://www.wed114.cn/wiki/article_3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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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订婚彩礼钱协议书怎么写订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信息)
乙方(女方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议就订婚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写清男方送出的
彩礼
都含什么,价值多少,如果未办理结婚证乙方应当退还彩礼等等)
双方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协议签好后 , 男方交彩礼 , 女方收到后写个收条 。
提醒一句,你的意识太高了,按照中国的传统,女方会认为你把婚姻当买卖,引起不满,或者给婚姻造成一种阴影 。请自己考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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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订婚协议书怎么写法律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 , 也不禁止 。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 。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 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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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订婚庚书的写法是怎么样的?庚书(共6――8页,每页约15×30厘米,折成扇形)
表页正中竖写:庚书
内1页靠右下部写:天长
另起写:姓×名××
再另起行 乾造农历××年××月××日×时建生
(留左半部给女方回帖 。即
坤造农历××年××月××日×时端生
姓×名××地久 。
扩展资料:
庚帖,中国民间婚俗之一 。旧时订婚,男女双方互换的八字帖 。帖上写明姓名、生辰八字、籍贯、祖宗三代等 。
来历:
古代中国婚俗把写有男女双方姓名、籍贯、生辰八字及祖宗三代姓名的红色柬帖称为“庚帖” 。也有的称为“年庚帖子” 。“庚”即年庚 。男女双方庚帖互换以表示向其求婚或定婚 。
【订婚书怎么写,订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四《浙江海宁风俗记?嫁娶》载:“庚帖由冰人送至乾宅 , 是否以一月为定,不能过日,一月之中,乾宅须将庚帖请著者合婚,或赴神庙求签 。如卜之吉,则央冰人向坤宅报告,选口缠红否则将庚帖送还 。闻亦有不问卜者,谓之天婚,庚帖送来时,乾宅以米淘箩一只,红筷一把 , 上覆红巾 , 供天井中,设香案一,冰人即将庚帖安放箩中,不顾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