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如何办理,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1、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申请遗体捐献的办理方法如下:
1、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可在北京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或联系接受站领取 。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采访人员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

遗体捐献如何办理,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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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己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遗体捐赠申请手续
一、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 。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
二、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 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
三、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 。此后 , 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
四、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 , 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
五、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 , 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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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如何办理,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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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体捐献怎么申请【法律分析】:捐献手续及流程:
1、申请登记,凡在本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 , 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1)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可在北京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或联系接受站领取 。申差弊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采访人员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 。
2、接收站接受程序,(1)通知 。捐献者去世后 , 执行人应尽快在医院或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后,通知登记接受站 。(2)接收 。接受站接到团州通知后,做好接受遗体准备工作,派车前去接收遗体 。(3)登记 。接收站登记时需提供以下信虚或族息:捐献编号、捐献登记号、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日期、年龄性别、捐献日期、执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捐献者生前照片1张(1寸)及身份证复印件其它材料(如捐献者生平事迹介绍,生前视频、音频、照片等) 。(4)发放 。遗体接受证明纪念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二十条 红十字会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频墓媸乱稻柙本?。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红十字会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 , 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遗体捐献如何办理,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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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怎样办理遗体捐献 怎样办理遗体捐献
1,登记 要到当地市级红十字会登记(例如邯郸市红十字会)
2 , 签名 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
据悉,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 , 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
捐献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捐献人或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提交一份《器官捐献意向书》,到市级红十字会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 。
二是将填写好的“器官捐献志愿书”交回,并提供5张大1寸照片和身份证影印件1份 。值得强调的是,捐献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时应征得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 。
三是红十字会收到“器官捐献志愿书”后,编号入档,并发给捐献卡 。
四是捐献人可以在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 。捐献执行人可以是其近亲属,也可以是其近亲属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者其生前工作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及其他组织 。
3 , 时间 捐献者逝世后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据悉,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请于1小时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 。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
捐献遗体者逝世后12小时内,凭卡片通知工作站或当地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
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及手术定点医院协助家属办理后事,并为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 。
4用途 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
据悉 , 关于遗体的利用和处理,接受单位利用捐献的遗体,应当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 。利用完毕的遗体,应当由接受单位整仪后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并承担遗体的运输费、火化费等相关费用 。
而捐献的器官将用于人道救治病人,无其他营利性使用 。
居民提出书面申请——从县级以上红十字会领取《太原市公民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或登入太原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拟捐献人填写并需所有直系亲属签名——表格填写完成后,到红十字会签字盖章——百年后执行人通知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见证遗体捐献全过程,出具相关手续——逝者英名镌刻在仙居园公墓内的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碑上——每年4月1日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日举行公祭活动
在北京怎样办理遗体捐献?
只要打听当地的红十字会就可以,对方会很详细地告诉你过程 。
一般要本人申请,家属签字,要公证的 。
如何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 。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 , 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 , 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络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 , 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 。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
5、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 , 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
生前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去当地省市级红十字机构登记,办理
第三章 捐献登记
第十二条 市红十字会及其委托的区县红十字会是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机构 。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应当将其联络地址、联络方式等资讯向社会公布 。
第十三条 市红十字会建立并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应当包括人体器官捐献的捐献登记、器官获取、器官分配、器官移植等相关资讯 。
第十四条 捐献人体器官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捐献意愿,并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协助其完成捐献登记 。
捐献意愿登记后 , 市红十字会应当为捐献意愿表达人颁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证 。
第十五条 捐献意愿表达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应当尊重捐献意愿表达人的捐献意愿 。
第十六条 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登记 。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
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有权查询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中的本人登记情况,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
第十七条 生前未明示不捐献人体器官的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死者的人体器官 。
以前款规定形式捐献人体器官的,有关捐献资讯应当记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
怎样申请遗体捐献书
申请捐献者需要申领遗体捐献申请表,即《xx市公民生前志愿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医大教务处、红十字会网站、xx市红十字会都可领取到申请表 , 申请表一式三份 , 由捐献者及家属填写 。
表格填好后 , 还需捐献者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 或者申请人就近到户籍所在地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均可 。最后,申请人将公证书、及一份申请表送到医大教务处便可 。
此外,某些地区不能接受外地捐赠人员,建议外地申请捐赠者联络当地医大或医学其他机构 。
在河南,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不知道你是问的哪个城市的?大部分城市都在市红十字会设有遗体捐赠科室,需要填写申请表: 填写捐献遗体的申请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 , 申请表中委托捐赠人和捐赠者家属可以不是同一人,不过捐赠者委托的人最好是自己的下一代,这样捐献遗体时比较容易操作,不容易产生问题;在家属代表意见一栏,原则上只需一名家属签字即可生效 , 但最好是多几名家属签;捐献者应在身体健康一栏上填写自己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以便遗体利用;按照新条例规定,每个捐献者将可以得到一个捐献卡和纪念证 , 这个证要等3月1日新条例实施后才能发放 。遗体捐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假如有人签订遗体捐赠公证协议,而遗嘱执行人又拒不履行协议的话,相关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向法院提请诉讼,但我省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关部门对遗体捐献进行监督、执行 。遗体捐赠从严格意义讲也是一种赠与行为 。遗体捐赠人的继承人应当严格遵照被继承人的遗愿履行捐赠协议 。但由于遗体捐赠捐赠的是一种特殊的物,捐赠协议的履行是在协议一方主体消失后,加之人文感情的介入,所以捐赠协议的履行受制于第三人 , 也就不能认为遗体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或已经公证就有强制力 。当然 , 要解决这些矛盾,惟有求助于立法的明确规范 。2000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遗体捐献条例》并于2001年3月1日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 。《上海遗体捐献条例》规定 , 自然人生前有意愿的,可委托执行人捐献遗体 。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亲属或者同事、好友等,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街道等机构 。对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死者,其近亲属可全部或部分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科学事业 。如果近亲属之间意见不统一 , 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捐献手续 。
我想遗体捐献不知怎么办理
手续如下: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 。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
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 , 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络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
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 。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
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 , 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
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
登记 要到当地市级红十字会登记(例如邯郸市红十字会)
签名 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
据悉 , 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
遗体捐献的手续要怎么办理啊
凡属于正常死亡的,在自愿捐献的基础上,均可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 。
捐献遗体的手续:首先向市红十字会提出捐献遗体申请,并填写《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 。该表要求志愿者本人签名,同时获得其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同意并签名 。第二、择期公证 。捐献遗体作为本人遗嘱的一部分,需要到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并选定委托人,在捐献者去世后通知红十字会接收遗体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红十字会将委托相关医学机构等待接收遗体 。待志愿者去世时,作为医学研究之用
说的对,要补充的是:你要满18岁才可以办理,要是不满18岁,一定要你亲属同意捐献才行!
遗体捐献如何办理,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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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遗体捐献有什么条件到哪里去办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 。拿敏3、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 。4、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 。5、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或二寸)的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 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 。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 。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 , 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法律依据
《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第十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负责遗体捐献的登记工作 。
登记机构应当向消洞枝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颤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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